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陆续展开,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上成绩录入功能已开通,请各位任课教师根据本通知的要求,做好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。现将成绩录入和材料报送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绩录入
课程考试(查)结束后,任课教师须在3日内评定出成绩并在网上完成录入。学生在成绩录入之后,可登陆教务系统在网上查询原始及有效成绩。
正常录入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7日上午11点。
忘记登陆密码的教师,请与教务处联系,进行修改,联系电话:2525661,联系人:黄美珠。
二、打印成绩登记表
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结束一周内通过教务系统打印成绩登记表两份,做好签字审批手续后,一份交所在系办公室存档,一份教师个人存档;对于跨系开设的课程需打印三份,做好签字审批手续后,分别由开课系(部)、学生系(部)存档及个人存档;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打印三份,做好签字审批手续后,分别由教师所在系、教务处及个人存档。打印成绩流程为:在“查看学生成绩”中,选择“分课程按行政班级查看成绩”,按原始成绩“查看”以显示打印;若是选修课,则请选择“分课程按上课班级查看成绩”,按原始成绩“查看”以显示打印。
三、成绩录入的注意事项
1.考试课程:成绩录入采用百分制。成绩录入时,请选择“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多个成绩”,在“成绩比例”栏中设置成绩相应的构成比例(“末考成绩≤49时,综合成绩=末考成绩”这一栏必须自行设置)教师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后,按保存键,系统会按设置比例自动折算综合成绩。
2.考查课程:成绩录入时,请选择“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成绩”,点击“检索”后选择需录入的课程及班级。成绩比例已预先设定为“综合成绩(五级制)=平时成绩(百分制)×40%+末考成绩(百分制)×60%,末考成绩<50时,综合成绩(五级制)=末考成绩×100%”,各位教师请直接录入百分制的平时成绩、末考成绩,将由系统自动换算成五级制成绩。免缓、缺考、取消考试资格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在“特殊情况”栏内直接选择缓考、缺考、舞弊、取消考试资格等。无免缓及取消考试资格等特殊情况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,请务必录入为“缺考”,请不要留下未录入成绩的学生。
3.成绩录入完毕,请点击“提交成绩”,成绩一经“提交”,即不能修改。请各位老师在成绩保存前仔细核对系统中的相关数据,避免漏登或误登。
4.成绩录到一半时,请勿切换成绩表现形式,否则将导致未保存数据丢失;成绩比例一经设置,即不能再修改,请在初次设置时,慎重设定。
5.成绩修改:成绩提交之前,可以直接在web端修改。如果成绩已经提交,出现成绩漏、误登时,任课教师须填写《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》并附成绩记载的相关材料(试卷等)复印件报送教务处进行更正处理。
6.不能按期在网上录入成绩的教师必须在2019年7月2日填写延期录入申请,并由各系部统一报送我处。
7.录入成绩不及时或录入错误导致补考、缓考、重修安排出现错排、漏排的,将参照影响程度按照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。
附件:1. 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
2. 学生成绩推迟录入审批表